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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参保人员住院网络结算规定

1、定点医院住院窗口登陆网络查询参保人员信息情况,符合要求的登入网络,提交医保局该参保人员住院信息。
2、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时须交窗口医保手册.待出院费用记录后由医院结算部归还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住院中不能出现任何门诊费用。
4、参保人员因病需较长时间住院的,结算程序上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自动生成参保人员负担一个起付线。
5、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费用及后遗症发生的费用医保局不予支付。
6、出院经医保网络结算程序分割出不同数据比例,参保人员以医保结算单与医院直接结清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7、定点医院每日将出院的费用上传医保局,等待审核后返回垫支的费用。

定点医院上报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需材料内容
1、各种费用明细单、住院中外院的检查治疗明细单
2、各种证件复印件:生育证、优诊证、就医凭证、低保证、特困证、工伤证等
3、中途转诊单
4、诊断证明、急诊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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