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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关于西城区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我院具体就医流程、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京民社救发〔2014〕219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统筹西城区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具体文件细则、实施办法及附件请参见西民发[2015]28号文件

二、我区试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1、三级医院(5 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北京市针灸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北京市回民医院;

2、二级医院(6 家):北京市第二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

三、救助对象住院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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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5种重大疾病参考名录

1、恶性肿瘤

2、终末期肾病(肾透析)

3、重性精神病

4、Ⅰ型糖尿病

5、先天性心脏病

6、白血病

7、血友病

8、再生障碍性贫血

9、重大器官移植(与职工医保一致)

10、耐多药肺结核

11、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12、急性心肌梗塞

13、脑梗死

14、甲亢

15、唇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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