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解读
为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国家制定了住院医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
对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提供与硕士研究生平等就业机会;在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和薪酬待遇设定等环节,把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政策解读
1.应届本科毕业生即报考并录入“住培”,在结业后可享受本科应届生“校招”待遇,即入职无需工作经验、执医资格、职称等方面“社招”要求;
2.“住培”结业的本科学历学员,在求职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应与临床医学专硕(四证合一)同等对待。
3.文件是对国务院“两个同等对待”要求的进一步细化落实和具体工作部署。
4.文件就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在招聘、薪酬、晋升、落户、督办等环节提出了较明确要求,四部委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政策落实。
附件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pdf
附件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pdf
附件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pdf
联系我们
住院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甲20号
门诊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4号
医院联系电话:
门诊咨询处电话:8806 2583
门诊办公室:8806 2500
住院部咨询处:8806 2158
医患办:8806 2203
院办公室:8806 2035